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3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3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颁布生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4年3月21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4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9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震敏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3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何昌连、李涵军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何昌连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李涵军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何昌连、李涵军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董监高相关职务。何昌连、李涵军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何昌连、李涵军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昌连、李涵军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均为12个月,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3月23日。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3日止。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议案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2邮箱:zhengguojun@chinahongru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证券部(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062,投票简称:“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公司(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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