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5日,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能源”或“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00,800股的比例为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90元/股,最低价为15.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33,6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公司对企业经营和技术发展保有信心,并计划在一定时期内以相同的数量节奏进行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3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34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5668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00,800股的比例为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90元/股,最低价为15.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6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每日认真履行回购决策并有序实施。
公司对企业经营和技术发展保有信心,并计划在一定时期内以相同的数量节奏进行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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