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4年3月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悉数归还,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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