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2024年02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2日,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尹超先生、陈太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杨晓勇先生、罗传泉先生、吴松成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甘书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甘书官先生、董事尹超先生、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甘书官先生担任召集人。

  2.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吴松成先生担任召集人。

  3.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董事甘俊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担任召集人。

  4.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董事甘书官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贺旭峰先生、谢永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胡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贺旭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甘俊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简永强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阮少阳先生为技术总监,聘任侯贤凤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李云强先生、汤艳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罗恒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财务总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前技术总监陈圣云先生、前副总经理贺有华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对陈圣云先生和贺有华先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高度的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向春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贺有华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1.甘书官先生简历

  甘书官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岑河农场建筑公司书记、经理,荆州江汉化工厂厂长、书记、岑河农场副场长,江汉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董事长。

  甘书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86,403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甘俊先生为父子关系,与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圣云先生、侯贤凤女士、李云强先生、阮少阳先生、汤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甘书官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甘书官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甘俊先生简历

  甘俊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新西兰Proficiency Services LTD.职员,江汉有限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甘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308,4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甘书官先生为父子关系,与甘书官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圣云先生、侯贤凤女士、李云强先生、阮少阳先生、汤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甘俊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甘俊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简永强先生简历

  简永强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汉精细化工厂职员,江汉有限质检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简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91,731股,与公司财务总监侯贤凤女士为配偶关系,与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圣云先生、侯贤凤女士、李云强先生、阮少阳先生、汤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简永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简永强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贺有华先生简历

  贺有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岑河原种场建筑公司担任项目经理,江汉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贺有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00,476股,与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陈圣云先生、侯贤凤女士、李云强先生、阮少阳先生、汤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有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贺有华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尹超先生简历

  尹超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莞宏柏鞋材制造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客户服务部经理,江汉有限总经理、董事;现任成都市希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希拓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董事。

  尹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8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尹超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尹超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陈太平先生简历

  陈太平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沙市化肥厂团委书记,沙市化工局团委书记,荆州合成树脂厂党委书记,沙市化工局供销公司书记、副经理,石油化工总厂厂长、书记,江汉有限董事,荆州市隆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荆州市隆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荆州市华翔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董事。

  陈太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44,673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太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陈太平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杨晓勇先生简历

  杨晓勇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工程师,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设计所副所长、总工程师,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总工程师,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晓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晓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杨晓勇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罗传泉先生简历

  罗传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嘉美塑料制品(珠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武汉飞恩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嘉美塑料制品(珠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中谷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总监;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罗传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传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罗传泉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9.吴松成先生简历

  吴松成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南省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并购部总经理,上海数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上海德宜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质控负责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区分所高级项目经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宝诚自动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职);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吴松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松成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吴松成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0.贺旭峰先生简历

  贺旭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石化江汉分公司科技信息管理人员,深圳新日域有限公司产品专员,深圳科迈斯有限公司副经理,武大新材副总经理,武汉文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江汉有限副总经理、监事;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贺旭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05,4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旭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贺旭峰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1.谢永峰先生简历

  谢永峰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高地摄影摄影师,北京阳光导航科技有限公司摄影部主任,丽江束河假想摄影工作室经营者,丽江市白沙镇那里青年旅社经营者。

  谢永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6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永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谢永峰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2.胡茜女士简历

  胡茜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九真文化公司文编人员,江汉有限外贸业务员、外贸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外贸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胡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茜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胡茜女士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3.阮少阳先生简历

  阮少阳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汉有限技术员、技术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阮少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60,000股,与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圣云先生、侯贤凤女士、李云强先生、汤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阮少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阮少阳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4.侯贤凤女士简历

  侯贤凤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汉精细化工厂出纳,江汉有限出纳、主管会计、财务部长、副总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侯贤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31,657股,与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简永强先生系配偶关系,与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圣云先生、李云强先生、阮少阳先生、汤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侯贤凤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侯贤凤女士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5.李云强先生简历

  李云强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汉精细化工厂职员,江汉有限质检员、车间主任、生产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云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25,831股,与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圣云先生、侯贤凤女士、阮少阳先生、汤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云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云强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6.汤艳女士简历

  汤艳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汉有限质检员、质检部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汤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26,520股,与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圣云先生、侯贤凤女士、李云强先生、阮少阳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汤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汤艳女士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7.罗恒先生简历

  罗恒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专员、主管、副部长、部长、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马鞍山新康达磁业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罗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罗恒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8.向春芳女士简历

  向春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青年报社发行部科员、党支部委员、工会干事、团委委员,上海昭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中孚和泰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以来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向春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22日,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97元/股、最低价为22.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117.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10,000万元(上下限均含本数)以不超过23.50元/股(含本数)价格回购股份。按23.5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2.77-425.53万股。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进展公告》。

  二、首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97元/股、最低价为22.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117.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决议批准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于换届工作的时效性考虑,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与会董事推举董事甘书官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8名、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1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甘书官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甘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甘书官先生、董事尹超先生、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甘书官先生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董事甘俊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董事甘书官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罗传泉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当选董事长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甘俊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当选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简永强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阮少阳先生为技术总监,聘任李云强先生、汤艳女士为副总经理。经当选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侯贤凤女士为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当选董事长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罗恒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聘任向春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贺有华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于换届工作的时效性考虑,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与会监事推举监事贺旭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贺旭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技术总监陈圣云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经特别决议通过。第4.01-4.03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维平、洪思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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