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年02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09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2024年度将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分别不超过1,000.00万元、5.00万元、310.00万元、10.00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471.90万元、4.44万元、100.28万元、7.58万元。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此项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4.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2号9900室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2,156,058.44万元,净资产12,995,519.53万元,营业收入17,383,508.47万元,净利润506,770.86万元。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方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二)项有关规定,方大集团及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方大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方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合理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时间和方式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2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人进行的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07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刊登在2024年2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2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高层管理人员2023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屈大勇先生、朱旻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年,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体员工共同拼搏,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根据公司年度利润计划完成情况,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含现任及2023年离任的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奖励薪酬总额111.67万元(税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分配。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4年2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08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关于高层管理人员2023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张镝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10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

  上述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在总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或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及起始日期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11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3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7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2)联系电话:024-23838888-3715

  (3)传真:024-23408889

  (4)电子邮箱:zqb715@zhongxingsy.com

  (5)联系人:刘女士、周女士

  5.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注意事项: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居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4年  月  日前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5”,投票简称为“中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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