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2024年02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东重机”“上市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重组方案自完成相关批准、注册程序之日起六十日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披露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并在此后每三十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实施完毕。”公司依据本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周文元先生控制的广东元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元元”“收购方”)出售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二、本次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周文元先生、广东元元签署的《关于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7亿元,由收购方以货币方式分三期支付给上市公司,各期付款金额如下: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为14,000.00万元,系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00%;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为21,700.00万元,系股权转让总价款的31.00%;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为34,300.00万元,系股权转让总价款的49.00%。公司应在收到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资产产权过户,润星科技应在产权过户日之前偿还对上市公司关联应付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对方广东元元已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润星科技逐步分期偿还借款,已累计偿还3,500万元。广东元元筹集资金进度有所延迟,2024年2月20日,公司收到周文元先生及广东元元出具的《关于尽快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告知函》,称其将遵守相关约定,积极通过减持股票、个人及金融机构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计划在2024年3月20日前继续支付股权转让款1.2亿元。广东元元的实际控制人周文元先生已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华东重机50,384,5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交易金额为21,161.50万元,减持获得的资金将专项用于履行本次重组对价的支付。详见分别于2023年12月9日、2024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文元)》、《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三、风险提示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披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部分。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苏晓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根据当前阶段证券市场的宏观情况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现拟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2月22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期事项外,其他事项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八次持有人会议已就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3日、2018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为3,0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成交总额为28,434,255.8元,其锁定期为2018年5月16日起12个月。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2月22日止。

  (2)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2月22日止。

  (3)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2月22日止。

  (4)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2月22日止。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24日、2018年5月16日、2020年2月22日、2021年2月9日、2022年2月19日、2023年2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根据当前阶段证券市场的宏观情况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八次持有人会议,本计划出席会议的2/3以上份额持有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2月22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期事项外,其他事项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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