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02月21日 02:3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凌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2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坪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5,744,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5.99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85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77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9,892,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4.22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42,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72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42,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7259%。

  3、除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5,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的99.0479%;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3,5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72%;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陈晓凌、陈晓晖与激励对象陈晓钟、吴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具有关联关系、陈晓凌先生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基于上述情况,股东陈晓凌、陈晓晖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15,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4%;反对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3,5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72%;反对2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13%;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5%。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戴文东律师、郑华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9.92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4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上述相关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795.943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736.0156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6,795.9436万股变更为16,736.015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联系方式:

  1、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莉

  3、联系电话:0519-87983616

  4、传真号码:0519-87982668-9999

  5、邮箱:stock@ankura.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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