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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薛晨)2月20日,据拉萨啤酒母公司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西发(维权)”)公告,*ST西发与嘉士伯公司、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合公司”)有关拉萨啤酒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出现新进展,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嘉士伯公司复议申请被驳回,其持有的拉萨啤酒50%的股权仍被依法查封冻结。
拉萨啤酒有两个股东,即嘉士伯公司、*ST西发,各占50%股份。据2023年6月8日*ST西发公告,道合公司与嘉士伯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嘉士伯公司持有的拉萨啤酒50%股权转让给道合公司。各方纠纷由此而起,诉讼不断。
道合公司认为,*ST西发作为拉萨啤酒另一股东,未向嘉士伯公司作出任何有效回应,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嘉士伯公司向*ST西发及拉萨啤酒告知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通知及要求拉萨啤酒向道合公司签发出资证书,依法办理股东信息变更登记。然而,拉萨啤酒并未向道合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未办理股东信息变更登记,侵害其合法权益。
*ST西发则认为,嘉士伯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持有的拉萨啤酒公司50%股权的行为,应得到其书面同意,但嘉士伯公司未取得其书面同意,上述股权转让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约定,无效或应被撤销,对本公司在拉萨啤酒公司的股权利益构成侵害。
2024年1月,拉萨中院支持了*ST西发财产保全的申请,裁定依法查封冻结嘉士伯公司持有拉萨啤酒50%的股权,期限为一年。嘉士伯公司对于裁定结果不服,2月6日向拉萨中院提出复议申请。
嘉士伯公司主张,*ST西发对拉萨啤酒具有控制权,在其能够充分有效控制拉萨啤酒的情况下,无论是嘉士伯公司还是道合公司,均无法单独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因此*ST西发的保全申请不符合有关规定,请求解除保全措施。
拉萨中院经审查认为,虽然嘉士伯公司无法单独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但不排除其利用抵押、质押的方式处置案涉股权,可能后续出现“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裁定驳回嘉士伯公司的复议申请。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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