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0号)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公开发行了3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联泰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9,000万元,期限6年;联泰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联泰转债于2019年2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泰转债”,债券代码“113526”,债券转股代码“19152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联泰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止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12.31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5.72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联泰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可能触发情况
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5.15元/股),存在触发联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当公司股票后续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联泰转债转股价格存在向下修正的可能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触发“联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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