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于2024年2月6日下午17: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列席监事:王川、王晓、李玉红、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解决子企业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公司一直致力于解决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远矿业”)与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爆破”)同业竞争问题,但受民爆行业政策影响,截止目前尚未解决。公司向股转系统承诺解决子公司之间同业竞争期限将于2024年2月10日到期,为兼顾解决同业竞争和保护成远矿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成远矿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商讨出以下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变更同业竞争解决方式,通过委托成远矿业管理高争爆破业务,待民爆行业政策允许后3年内可采用将高争爆破与成远矿业重组整合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二是将原承诺延期5年内通过并购方式解决同业竞争,两种方案的侧重点不同,属于高争民爆为兼顾解决成远矿业的同业竞争和保护成远矿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成远矿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上述两种方案未解决同业竞争前均通过采取委托经营方式签订《业务托管协议》,委托成远矿业管理高争爆破的业务运营等相关事宜并收取合理业务托管费(托管费用为被托管方高争爆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1%)。
《关于变更解决子企业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尚需成远矿业股东大会审议选定方案后,本议案相关委托经营及承诺变更内容正式生效,由于高争民爆为承诺方需履行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及承诺变更是否通过成远矿业股东大会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发2021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的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按照区国资委薪酬考核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决定:核发2021年高管薪酬。
董事乐勇建、巴桑顿珠、武慧明、马莹莹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发2022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的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按照区国资委薪酬考核办法,经公司董事会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决定:核发2022年高管薪酬。
董事乐勇建、巴桑顿珠、武慧明、马莹莹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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