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柯力传感”)于2023年9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500万元,通过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科技”“标的公司”)向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公司协议受让标的公司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标的公司部分股份以及接受表决权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合计控制华虹科技22,426,32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华虹科技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从而取得华虹科技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柯力传感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根据与华虹科技签署的《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条款和条件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华虹科技定向发行的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
公司根据与华虹科技5名自然人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使用公司自有资金3,500万元协议受让标的公司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标的公司875万股股份。2024年1月4日华虹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1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同时,标的公司现有股东陈春江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176,325股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柯力传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4年2月7日,华虹科技完成本次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控制华虹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华虹科技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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