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5日 02:1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周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30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免职后李子木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新任董事会秘书到任前,同意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笑河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审查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8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李子木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子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审慎,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4.4.10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决定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免职后李子木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子木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新任董事会秘书到任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笑河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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