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答复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何中林代表关于取消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时表示,由于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缺乏议价权,确实存在部分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借助商业汇票挤占中小企业资金的现象。
人民银行认为,如果简单取消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可能无法消除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延期支付行为,反而导致中小企业被迫接受下游拖欠行为,或者持有其他较难流转和融资变现的应收账款工具,进一步加重中小企业资金回流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商业汇票造成的企业拖欠账款问题,与经济周期、行业发展、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商业信用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简单禁止商业汇票并不能完全解决上述问题。”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商业汇票管理制度,提高票据和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健全企业账款及时支付的长效机制,全力抓好清理账款拖欠工作,遏制和惩戒核心企业恶意拖欠行为,引导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良性共赢发展。
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支付行为
人民银行在上述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解决部分企事业单位使用商业汇票延期支付中小企业资金问题,采取多种措施规范企事业单位支付行为。
一是缩短商业汇票付款期限和压缩银行承兑规模。202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修订出台新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正式实施。《办法》将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以减少应收账款对企业资金占用。同时,规定银行承兑汇票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过承兑人总资产的15%,控制银行承兑商业汇票规模。
二是建立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场化约束机制。202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承兑企业及时披露票面信息和逾期信息,通过市场化机制,督促企业及时支付和减少逾期。《办法》将信息披露制度推广至银行承兑汇票等,并规定延迟披露票据信息和持续逾期的市场主体,不得办理承兑业务。目前,商业汇票兑付情况改善明显,市场化约束机制的效果逐步显现。
三是强化保障账款支付投诉处理,积极开展助企服务。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细化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和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受理、处理程序等,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将保障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作为重点内容,提供法律、融资等服务。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强化督查督办、评价评估。将防范化解拖欠工作情况纳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举一反三组织整改。在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中,将防范化解拖欠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促进形成诚信履约的良好氛围。
遏制和惩戒核心企业恶意拖欠行为
2023年上半年,我国票据市场承兑发生额12.4万亿元,贴现金额8.9万亿元,贴现发生额与承兑发生额的比例达到72%,对支持企业资金回流发挥重要作用。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2.28%,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均值低135个基点,预计可为中小微企业节约至少390亿元的融资成本。
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企业延期支付的一种形式,也是商业信用的一种表达方式,在世界各国有广泛应用。相比赊销挂账、付款承诺函等其他形式的延期支付,商业汇票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在便捷企业支付、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商业汇票造成的企业拖欠账款问题也逐渐凸显,出现了部分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借助商业汇票挤占中小企业资金的现象。对此,人民银行提出了三点应对举措:
一是提高票据和应收账款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指导金融机构在保障真实贸易背景的前提下,加大票据贴现业务力度、优化贴现流程,降低企业贴现操作成本和贴现融资利率。规范发展票据经纪业务,继续推广“贴现通”业务,支持企业贴现融资获得快速响应。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防范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供应链金融挤占中小企业利益,保障中小企业合理权益。
二是进一步健全保障企业账款支付长效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投诉处理、督查整改机制,落实信息披露、信用惩戒等制度,推动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规定。继续依法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更好发挥督导作用。推动重点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促进账期回归合理水平。健全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推动更多优质的法律、融资服务直达中小企业。
三是抓好清理账款拖欠工作,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常态化抓好清理账款拖欠工作,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落实政府投资、采购预算管理制度,严防政府工程要求企业垫资建设,防范新增拖欠。国资监管部门督促国有企业对及时支付情况进行内部绩效考核,提升责任意识,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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