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的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苏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董事候选人简历。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提供的候选人个人简历资料,我们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苏赋先生简历:

  苏赋,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物资学院经济系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曾在北京市化工轻工总公司、华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00SH),历任中化国际化工事业总部石化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化国际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橡胶事业总部副总经理、合成胶事业总部总经理、中化国际总经理助理、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化国际副总经理、添加剂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11月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执行部总监,2023年9月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总监。现任先正达集团中国党委书记、总裁,中化化肥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监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作如下修订:

  第四条原为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的工作津贴标准如下:

  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12万元/年(税前)

  外部董事工作津贴标准:6万元/年(税前)

  外部监事工作津贴标准:6万元/年(税前)

  现修订为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的工作津贴标准如下:

  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16万元/年(税前)

  外部董事工作津贴标准:10万元/年(税前)

  外部监事工作津贴标准:10万元/年(税前)

  第十条原为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17年度起执行。

  现修订为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05号)。

  三、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开发西路203号 扬农大厦5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1日

  至2024年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招标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24年2月6-8日 8:30一12:0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公司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请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提前扫码(附件1)登记。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开发西路203号 扬农大厦

  邮政编码:225127

  联系人:陆东升、任杰

  电话:(0514)85860486

  传真:(0514)85889486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1: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预约登记表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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