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及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合计36,544.42万元(投入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及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董 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相关事项,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等各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月2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世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及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合计36,544.42万元(投入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7日

  至2024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30-13:3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联系人:卢莎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传真:021-59832200

  邮政编码:201713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数超过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1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超过总股本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数超过总股本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9.6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340%,购买的最高价为15.20元/股、最低价为11.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335.16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8.01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处于转股期内,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4年1月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91,130,741股)的比例为2.2394%,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054%,购买的最高价为15.20元/股、最低价为10.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03.737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40亿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36,544.42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拟于2027年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市场环境变化等实际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变更永22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永22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75,266.9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33.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2]6194号《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22转债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5,240.1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437.23万元,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25,637.2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6,8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374.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预计在2024年10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万元。各项发行费用均在“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连冠”)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振冠项目”);拟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振冠项目”。后续公司将结合市场发展形势,使用自有资金有序推动“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会议,表决结果分别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永22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6,544.42万元(拟投入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占“永22转债”募集资金金额77,000.00万元的47.46%,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拟投入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永22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江西振冠产能扩充的迫切程度,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和整体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调整,新募投项目继续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且预计效益良好,公司将通过实施“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主要如下:

  1、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为配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拟对江西连冠项目适当进行调整,在保证功能性保护膜投入的基础上,减少消费电子胶粘材料方向的设备投入,终止车用胶粘新材料和OCA光学胶膜方向的设备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

  2、“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是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考虑到江西振冠项目建设的迫切性;同时考虑到江西永冠业务规模扩大放缓,“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迫切程度有所下降;公司综合考虑国际局势、宏观环境、市场变化、营销网点和分仓建设的紧迫性、租购成本与时间的比较,将“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中国内营销网络建设方式由购买改为租赁,国外营销网络建设中的装修及配套硬件设备和软件费用由募集资金支付改为自有资金支付并缩小投资金额。因此,公司计划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振冠项目建设。公司未来将结合销售产品规划,以自有资金继续推进“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择机投资建设新的立体仓库。公司也将秉承内销、外销并举的营销战略,以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加强渠道营销投入。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有利于降低项目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江西振冠项目的实施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有序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在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永22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将注销“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终止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在江西振冠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会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2021年1月25日、2021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8.855亿元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29,765.57万元,预计2024年上半年完成部分一期项目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鉴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将上述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0.40亿元,较原投资金额8.855亿元增加了1.545亿元,主要系公司结合市场形势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对项目总投资适当予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36,544.42万元,剩余款项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4、项目建设期:36个月

  5、项目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情况:“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已取得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通知书,其他相关项目审批及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6、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计划投资额104,000.67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1,317.30万元,土建投资29,209.76万元,设备投资51,348.0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125.60万元。本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6,544.42万元(拟投入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7、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51,791.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4.9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95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8、项目主要产品简要介绍:“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拟重点发展可降解胶带和不干胶产品,具体包括格拉辛纸、热敏纸、不干胶、可降解牛皮纸、热熔胶、离型原纸、汽车绒布等。

  可降解胶带产品属于BOPP胶带的替代性产品,可降解胶带产品正式投产后,公司有望成为国内首家具备全产业链生产可降解封箱胶带的企业,BOPP胶带因性价比高、抗拉力强、封箱效果好,防水性佳等特点,仍然为胶带行业的重要产品之一,公司可降解封箱胶带产品预计可实现中低强度包装市场BOPP胶带的替代,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不干胶也叫自粘标签材料,是以纸张、薄膜或特种材料为面料,背面涂有胶粘剂,以涂硅保护纸为底纸的一种复合材料。与湿胶黏合剂不同,在室温下贴标时,不干胶产品可以黏附在各种表面上,如纸张、塑料、玻璃、木材等,只要拿手指按一下,就能贴好无需更多操作。不干胶标签材料主要应用于物流、医药、日化、食品以及酒类等行业的可变信息标签、防伪标签以及基础标签等。江西振冠主要从事全降解纸胶带,全降解不干胶,可降解双面胶带,拉链式纸箱等各类可降解胶粘新材料及创新包装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现从环保特种纸制造、可降解纺渗、可降解离型涂覆、绿色胶粘剂制备、高精密涂布等完整产业链,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可降解/全降解新型材料的龙头。不干胶标签纸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与应用潜力,前景良好。

  (二)江西振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满足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

  特种纸产品广泛运用于日用消费、医疗卫生、食用级包装纸、汽车、建筑装饰电子元器件等领域。得益于全球电商经济的不断深度繁荣,外卖餐饮需求的不断增长,汽车、电子元器件等高科技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进程不断加快,近年来,全球特种纸产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研究报告显示,预计到2027年,全球特种纸市场将达到12,750.6亿美元,2022-2027年复合年增长率为7.1%。从全球来看,欧洲是全球最大的市场,但市场正往处于发展中的亚太地区转移,亚太地区成为增长最快的市场。

  (2)丰富公司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主要产品是布基胶带、美纹纸胶带、OPP胶带、PVC胶带,兼顾生产其它各类胶带,如清洁胶带、铝箔胶带、双面胶带等,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民用端胶带应用领域包括建筑装饰、家居日用、物流包装、医疗器械等多个方面;工业胶带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造船等行业。

  随着公司下游各行业的快速发展,客户对于公司产品在产量、质量以及种类的要求日益增加。因此,为丰富公司产品和优化产品结构,公司计划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新建可降解牛皮纸、热敏纸、美纹纸等产品生产线,进一步丰富的产品业务线,增加产品种类,以方便客户进行“一站式”采购。同时,丰富的产品线将增强公司的综合抗风险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在未来更有能力满足客户多方位的需求,并且从而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盈利增长点。

  (3)贯彻绿色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双碳战略的需要

  随着全球人民对于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有关“塑料”的话题已成为仅次于气候变化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全球各主要国家开始大力推行“限塑令”,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限制或禁止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能源的消耗。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以及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已是我国政策所将限制的重点对象,环保监管的日趋严格,环保诉求下的政策导向不断推动传统塑料材料向可降解材料转化,可降解纸制品在未来预计将会进一步取代传统塑料制品,并迎来需求爆发。

  因此,本项目实施旨在顺应国家发展趋势,通过公司长期以来在环保可降解新材料领域的工艺技术创新及改进,不断提高产品生产效率,有效助力国家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同时,公司作为国内先进的各类胶带、特种纸等产品生产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以及全球可持续性发展目标,肩负公司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通过加大对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技术的研发,持续优化工艺水平,生产低成本、可持续的可降解牛皮纸等各类特种纸制品,从而降低全球传统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使用,为国家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做出应有贡献。

  (4)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稳定的产品品质、可靠的交货周期以及高性价比的产品。为满足各类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不断进行产业链延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与经验沉淀,目前产业链已经涵盖纺织、特种纸制造、特种膜制造、PVC膜压延、高精度涂布、防渗上硅、裁切包装、印刷等。得益于我国电商经济、外卖餐饮以及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计划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产业链进一步拓展至格拉辛纸、热敏纸、美纹原纸、可降解牛皮纸胶带、汽车绒布等产品,以此开辟新的市场空间,满足下游行业快速发展而产生的产品需求。本次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实现横向布局纵向整合,充分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满足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增加公司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20年初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明确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由此可见,“禁塑令”下“以纸代塑”趋势显著,江西振冠项目高度契合国家产业政策。

  纸质包装具有可回收、可降解、可循环、原料可持续等优越的环保性能,同时具有产能充足、使用方便、价格低廉、重量轻、运输成本低、印刷性能好等特性,满足推广使用的基本要求。在“限塑禁塑”法律法规密集颁布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全球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开始采用环保、安全的纸制品替代塑料制品的使用。而特种纸作为一种具有高强度、高韧性和可降解性的材料,在电商物流、食品包装、医疗健康等领域备受青睐。

  (2)产品下游应用市场广阔

  近年来,随着全球电商经济的不断深度繁荣,外卖餐饮需求的不断增长,汽车、电子元器件等高科技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进程不断加快,近年来,全球特种纸产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增长。随着全球人民对于环保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各国政府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行,全球各主要国家在“限塑令”政策上日益趋严,这也将为特种纸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会。得益于全球特种纸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全球各国对于环保诉求的不断提升,江西振冠项目中所涉及的产品线将在未来将继续保持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并为本次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需求基础,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落地实施。

  (3)公司具备扎实的技术储备

  公司成立至今,通过自主研发、自主创新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涉及基材制备、胶粘剂制备、涂布等多个关键工艺步骤,并且研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生产设备。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已取得15项发明专利技术、41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外观设计专利以及7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此外,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公司立足于基础研究,重视与下游客户的定制化研发,通过技术部门、销售部等多部门多维度了解、掌握最新的行业动态及客户需求,将公司的研发活动延伸至客户的新产品开发,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迅速调整产品设计方案。公司通过20余年发展,在胶水制备和基材、胶水、被粘物的匹配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得益于公司长期以来所建立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以及丰富的技术积淀,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扎实的技术储备与基础。

  (4)公司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能力及优秀的人才团队

  自公司成立以来,核心管理团队始终秉承着务实肯干的作风,凭借对胶带行业的深刻理解和市场需求的准确把握,推动了公司持续高速增长。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团队成员均拥有长期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背景,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和企业管理经验,理解胶带行业并具有前瞻性视野和开拓精神。公司的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团队经过多年的共同创业,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公司重视高端胶带行业人才的吸收和培养,积极引入具备胶带行业专业背景、经验丰富、高度责任感的优秀人才,不断增添公司管理团队的新生力量。

  (三)江西振冠项目的实施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新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化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评估,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技术创新和工艺流程改善,通过全方位的精益管理,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同时加强对市场反馈信息的研究和整理,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以减轻市场风险带来的影响,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2、财务投资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及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将有计划地结合前述变更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解决,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新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对此,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审批风险

  本项目的实施在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后,需要办理环评和安评、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强化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批工作,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督促跟进各项审批手续。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新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市场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并提醒公司及时完成变更后项目的审批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由“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由原计划约人民币8.855亿元变更为现计划约人民币10.40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实施和实际达成可能面临宏观

  经济、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以及有可能因为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设备供应等发生不利变化所带来的一定风险,对此公司将审慎决策,持续关注对其的投资管理行为,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

  2、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将有计划地结合可转债募集资金、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解决,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新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对此,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本项目的实施在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后,需要办理环评和安评、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强化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批工作,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督促跟进各项审批手续。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月4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兴办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书》,公司拟投资8.855亿元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2021年3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29,765.57万元,预计2024年上半年完成部分一期项目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前期规划与部分预估工程费用与实际建设资金需求存在一定差异,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环境、实际费用投入情况和后续建设需求,公司拟增加对“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金额,由原约8.85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约10.40亿元人民币。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6,544.42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完成。募集资金的投资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追加的对外投资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有序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在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四、风险提示

  1、 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实施和实际达成可能面临宏观

  经济、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以及有可能因为工程进度、 施工质量、设备供应等发生不利变化所带来的一定风险,对此公司将审慎决策, 持续关注对其的投资管理行为,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

  2、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将有计划地结合可转债募集资金、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解决,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新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对此,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本项目的实施在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后,需要办理环评和安评、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强化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批工作,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督促跟进各项审批手续。

  4、本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75,266.9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33.04元。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故决定2024年2月27日在公司召开“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7日14:30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债权登记日:2024 年2月20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2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 至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需将上述登记资料在 2024年2月22日 17:00 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债券持有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

  决权的,应在 2024年2月22日 17:00 前将表决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参 见附件)。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在表决截止时间内,将表决 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管理部。如债 券持有人采取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相关文件原件通过邮寄递交至公司证券管 理部留档。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永22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 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 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邮编:201713

  会议联系人:卢莎

  电话:021-59830677

  邮箱:ir@ygtape.com

  特此通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附件一:“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一: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22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致: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上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没 有明确投票指示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债券持有人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张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22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且对同一事项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本表决票复议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2-21 龙旗科技 603341 --
  • 02-08 肯特股份 301591 --
  • 01-30 上海合晶 688584 22.66
  • 01-30 诺瓦星云 301589 126.89
  • 01-29 成都华微 688709 15.69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