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股份主体: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卜才友先生。
●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2024年2月2日,卜才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1%。
2024年2月2日,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卜才友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卜才友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卜才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美山子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757,973.74股,占公司总股本0.6758%。
(三)卜才友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卜才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1%。
(二)本次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增持完成后,卜才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1%,间接持有2,757,973.74股,占公司总股本0.6758%。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卜才友先生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三、其他事项
(一)卜才友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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