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
公告表示,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称“团贷网”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金归集、资产变现、损失核对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判决及核损情况,开展集中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4年2月3日开始。
清退对象
本次资金清退对象为已在“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按规定核对并确认损失金额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但依法不应清退的除外。
受损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由其已在“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参与核损的继承人代为受领清退款项。
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的比例,根据归集的现有可清退资金总额与审计核定的总损失金额统一核算确定。各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根据其已确认的损失金额,按以上统一资金清退比例核算确定。
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工作通过“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在线上统一开展,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协助开展本次清退资金转账工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22日晚间,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派生科技”,300176)公告表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对派生集团及其主要负责人唐军、张林等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
据央视新闻报道,派生集团因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罚金16.1亿元;派生集团原董事长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150万元;派生集团原总经理张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4100万元。其他44人因参与非法集资、操纵证券市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间,派生集团未经许可,违规运营“团贷网”平台,以发布融资项目、“安盈宝”理财项目、私募基金类理财产品等形式,承诺保本付息、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未偿还金额348.2亿元。其间,派生集团发布虚假融资项目,非法吸存资金325.6亿元,主要用于违法操纵股票交易、个人消费及挥霍,造成巨大损失。派生集团还利用资金及持股优势操纵证券市场。此外,部分被告人还虚开发票676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43万元。
法院认为,派生集团及唐军、张林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税收、证券监管秩序,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犯罪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唐军、张林等人具有自首、当庭认罪悔罪、配合办案机关追赃挽损情节。法院根据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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