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重庆百货(600729.SH)昨日晚间披露关于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申报期间为2024年2月2日,期间公司股票停牌,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2024年2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9.04元/股,本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8.82元/股,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18.82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含其各项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直至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非异议股东的申报无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就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等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其持有的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为3,400,905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3,400,905股。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间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持有以下股份的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现金选择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公司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已向公司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股份;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4)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若本次交易最终不能实施,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公司或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在申报期间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须在申报结束后的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在公司的统一协调安排下自行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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