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01月30日 02:1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8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原《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取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根据《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表决,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构成情况如下:

  战略与ESG委员会:周一峰(召集人)、吴银龙、赵湘莲。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325.31亿元,其中:东华能源68.32亿元,控股子公司256.99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251.32亿元,其中:东华能源51.17亿元,控股子公司200.15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原《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取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根据《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表决,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构成情况如下:

  战略与ESG委员会:周一峰(召集人)、吴银龙、赵湘莲。

  委员简历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张家港新材料担保额度为60亿,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张家港新材料与债权人银行分别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等项下的债权。张家港新材料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1亿,本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张家港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张家港新材料控股权,所担保的额度主要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及运营,行业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新材料提供担保时,张家港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张家港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张家港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5.16亿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17.7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24亿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87%。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业绩预告所涉及的具体会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上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得益于原材料丙烷成本的有效控制,业绩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提升。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与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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