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江苏省消保委微信公号针对年夜饭“痛点”发文,呼吁商家不能变相设立最低消费,监管部门要精准执法,倒逼餐饮经营者规避套路点、侵权点、浪费点。
近期有媒体调查发现,春节年夜饭消费槽点多,如有餐馆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点餐须达到2088元,大厅就餐也须达到“大桌最低消费1588元,小桌最低消费人均200元”;还有商家开发“套餐制”,只提供380元一位、580元一位等规格的套餐,不能单独点菜。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餐厅设最低消费、“套餐式点餐”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消费意愿,侵犯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造成食品浪费,也违背《反食品浪费法》精神。如果饭店确实提供了包厢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但不应以最低消费的形式出现。如年夜饭使用预制菜,应尽到明示、提醒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省消保委呼吁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加快完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配套细则,强化监管,倒逼经营者规避套路点、侵权点、浪费点,并加强对预制菜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商家严格遵守《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不能巧立名目,变相设立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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