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疆网原创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1月25日,市社保中心经开区(头屯河区)分中心工作人员走进居民家中,讲解政策,收集资料,帮办代办相关业务。(全媒体记者史传芝摄)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自1月起,市人社领域开展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暖冬行动”。市社会保险中心及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工作人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开展政策讲解,了解政策实施情况,推进社保惠民政策落地。
1月25日,居民周燕来到市社会保险中心水磨沟区分中心,再次确定自己收到的“失业保险金将续发”的好消息,询问是否从2月份就开始给她续发。
周燕自2023年8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以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再就业。经社保部门核查,她失业保险累计缴费27个月,满2年不满3年,根据政策规定,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今年1月,失业保险待遇期满。
“我每个月领取1530元失业保险金,还代缴了医疗保险,让我在失业期间有基本保障。今年9月份我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有些焦虑。前几天接到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说失业保险金可以给我续发到退休,我的第一感受就是——这下安心了。”周燕说。
这是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的一个缩影。今年1月,我市续发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33人。
“市社会保险中心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系统自动续发,帮助他们及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真正实现续发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零跑路’‘零申报’‘零等待’。”市社会保险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唐晓毅说,续发大龄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筛选的条件是,参保人员距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即女性年满54岁、男性年满59岁,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唐晓毅说,按月定时做好比对筛查工作,确保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续发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应享尽享的同时,也将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沟通配合,通过送政府补贴培训、推荐就业岗位等就业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走上工作岗位。
社会保障“暖冬行动”期间,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还将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和待遇享受全覆盖;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困难群体做好告知提醒工作,“一对一”上门帮助制定补费计划,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待遇。
在中亚南路街道白石桥社区居民张金宝家中,市社保中心经开区(头屯河区)分中心副主任刘思伽、干部孙宝琴向他弟弟张明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费政策,收集资料后,将帮办代办相关业务。
“我哥哥60岁,有3年没缴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不够,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工作人员上门我才注意到这个事情,他们给我讲解政策、指导怎么办。看到我哥哥卧床,我要照顾哥哥走不开,就提出帮我们办理相关手续,太贴心了。”张明说,办完手续哥哥就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又能减轻一些医疗负担。
据了解,人社领域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暖冬行动”将持续到3月20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