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八师国资委”)《关于将天业集团持有的天业股份4.5%股权无偿划转至国资公司的通知》(师国资权[2023]38号),为优化师市国有资本布局,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规定,将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持有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5%股权无偿划转至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有;股权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股权划转完成后,天业集团持有公司40.64%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25日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3-099)。
二、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天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八师国资委。
三、本次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划转双方已签订《关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向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的协议》。2024年1月24日,公司获悉第八师国资委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无偿划转天业集团所持天业股份4.5%股权的意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76,831,280股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75”)股份无偿划转至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四、本次无偿划转的后续事项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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