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1)。
3、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4、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
鉴于本激励计划共1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1.00万股。
2、归属期到期作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5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26日,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将于2024年1月25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要求如下: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 230Z0700号),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123,029.78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为37.14%。剔除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后,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为42.08%。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X=(A-An)/(Am-An)*50%+50%=80.21%。公司部分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9487万股。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将于2024年1月25日届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所有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所有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9.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前述两种情况共计作废限制性股票250.5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50.5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指南4号》《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5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26日,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将于2024年1月25日届满。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 230Z0700号),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123,029.78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为37.14%。剔除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后,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为42.08%。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X=(A-An)/(Am-An)*50%+50%=80.21%。公司部分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9487万股。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将于2024年1月25日届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所有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所有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9.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鉴于本激励计划共1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1.00万股。
综上,前述两种情况共计作废限制性股票250.50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董事刘斌、师东升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30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50.5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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