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15:00
2、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陈海燕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17,518,730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注: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熊鑫、李淑霞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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