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2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生产经营融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向赣州银行青年支行申请授信2.10亿元。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联董事邹新华先生、肖九明先生、曾华春先生作为交易对手方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新华先生、间接股东曾绍鹏先生、董事肖九明先生、董事曾华春先生、监事刘善平先生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如有)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0.0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1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此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及担保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解决部分中小规模客户在经营中的资金困难,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在公司指定银行的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或信用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下游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中的对外担保额度相应失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6、关联董事邹新华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与关联方江西席水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八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及广州喆酒商贸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及销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关联董事邹新华作为公司及前述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庆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实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联监事刘善平先生作为交易对手方回避表决,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4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投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性低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风控中心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资金相应计入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实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向赣州银行青年支行申请授信2.1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员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事宜。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接受关联方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八维”)、实际控制人邹新华先生、间接股东曾绍鹏先生、董事肖九明先生、董事曾华春先生、监事刘善平先生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如有)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0.0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实际控制人邹新华先生、间接股东曾绍鹏先生、董事肖九明先生、董事曾华春先生、监事刘善平先生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如有)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经过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新华先生、肖九明先生、曾华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江西八维:江西八维成立于2008年5年19日,住所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一路南侧、文峰北路东侧赣州粮食城C11栋203室,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邹新华先生,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西八维的净资产为2875.8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71.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八维持有公司64.69%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邹新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经查询,邹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曾绍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7.96%的股份,系公司间接股东。经查询,曾绍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肖九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经查询,肖九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曾华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经查询,曾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善平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经查询,刘善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不收取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八维、实际控制人邹新华先生、间接股东曾绍鹏先生、董事肖九明先生、董事曾华春先生、监事刘善平先生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金额为 0.00元。

  八、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且事前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按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1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此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及担保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额度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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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持续投入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拟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10亿元,包括本次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8.3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提供的担保1.80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3.70%。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440.56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27%,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7.6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9%。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注:经查询,上表内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

  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解决部分中小规模客户在经营中的资金困难,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在公司指定银行的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或信用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下游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中的对外担保额度相应失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被担保客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与公司、子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具有一定商业信用和较强偿债能力的优质客户;

  2、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

  3、与公司及分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非失信被执行人;

  5、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不含本数)(如适用);

  6、单个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7、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及罚息等;

  2、被担保人:符合条件的公司与子公司下游客户;

  3、担保金额:以各被担保人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可在担保额度内循环使用;单个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4、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或信用担保;

  5、公司可以要求相关客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具体担保范围、担保金额、保证期限及其他条款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谨慎选择被担保对象,并通过以下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负责对相关客户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相关客户信用良好,与公司或子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合作关系,具备较好的偿还能力;

  2、融资款仅限用于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货款;

  3、公司可以要求相关客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或子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部分中小规模客户在经营中的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加强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为加强风险防范,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严格评审、谨慎选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基于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担保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10亿元,包括公司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预计8.30亿元、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提供的担保1.80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3.70%。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440.56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27%,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7.6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9%。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与关联方江西席水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席水”)、肇庆八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八维”)及广州喆酒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喆酒”)发生采购及销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未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新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席水

  1、基本情况

  江西席水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33MA35MYEK2M,住所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富城新华山,法定代表人为邓首宾,注册资本4,243.57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粮食收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西席水的资产总额为8,072.58万元,净资产为4,243.58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西席水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八维”)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席水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存在的风险较低,且经公司查询,属于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肇庆八维

  1、基本情况

  肇庆八维成立于2018年8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224MA525DDP8L,住所为怀集县汶朗镇汶塘村乌石经济合作社清水塘,法定代表人为汪根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养殖、批发、销售:禽畜、水产品;种植、销售:农产品、林木、水果;生猪繁育;有机肥生产、销售;农产品种养技术培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肇庆八维的资产总额为3,384.13万元,净资产为608.33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44.03万元,净利润为-63.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肇庆八维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肇庆八维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存在的风险较低,且经公司查询,属于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州喆酒

  1、基本情况

  广州喆酒成立于2019年11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D1P9686,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丛云路55号H栋321室,法定代表人为邓首宾,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灯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喆酒的资产总额为103.92万元,净资产为103.92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30.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喆酒是江西席水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的全资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喆酒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存在的风险较低,且经公司查询,属于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概述表;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16号楼20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3、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0日上午8:45-11:30,下午2:30-5: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16号楼2001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思颖

  联系电话:020-22883999

  传 真:020-22883999

  电子邮箱:ir@bo-en.com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66”,投票简称为“播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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