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
暨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宁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生集团”)于2023年10月17日与公司5.00%以上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谢亚明拟将其所持有的13,986,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9%)转让予宁生集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宁生集团、公司5.00%以上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的通知,双方于2024年1月23日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当前协议双方均是守约的,且在守约状态下积极推进目标股份登记过户事宜,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宁生集团、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的通知,双方于2024年1月23日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双方于2023年10月17日签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就《补充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及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
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未对《原协议》做其他修订,《原协议》的其余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宁生集团、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的持股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当前协议双方均是守约的,且在守约状态下积极推进目标股份登记过户事宜,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宁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生集团”)计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自2023年8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宁生集团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不超过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3年10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与公司5.00%以上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谢亚明拟将其所持的13,986,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9%)转让予宁生集团。2024年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与公司5.00%以上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当前协议双方均是守约的,且在守约状态下积极推进目标股份登记过户事宜,但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标的股份交割事项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2023年10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与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谢亚明拟将其所持的13,986,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9%)转让予宁生集团。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宁生集团通知,宁生集团与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宁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宁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宁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2023年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增持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巩固控股股东地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计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自2023年8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宁生集团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不超过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3年10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与股东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谢亚明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3,98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对应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9.99%)以18.00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宁生集团,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251,748,000.00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024年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宁生集团与谢亚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签署了《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暨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补充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未对《原协议》做其他修订,《原协议》的其余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当前协议双方均是守约的,且在守约状态下积极推进目标股份登记过户事宜,但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标的股份交割事项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标的股份交割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宁生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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