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庆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0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五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金隅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五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3年度,因冀东转债累计转股98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987股,即注册资本增加98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由2,658,213,720股增加987股至2,658,214,707股,即公司注册资本由2,658,213,720元增加987元至2,658,214,707元。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于9月开始施行。为满足监管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

  ■

  其他如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等不影响实质性修改的内容,不再赘述。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并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以下人员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孔庆辉、刘宇、朱岩、王向东、任前进、刘素敏

  独立董事:吴鹏、王建新、何捷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水平,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中,第三项、第四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七项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第八项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孔庆辉先生简历

  孔庆辉,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籍贯山东庆云,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1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毕业于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2013年12月毕业于重庆大学物流工程领域专业,工程硕士。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工作经历:

  孔庆辉先生历任烟台市婴儿乐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总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部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川渝大区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大区副总经理、总经理,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0年1月至2023年8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3年8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孔庆辉先生除担任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宇先生简历

  刘宇,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籍贯内蒙古赤峰,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12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律专业,法律硕士,经济师(金融),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执业资格。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工作经历:

  刘宇先生历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助理、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

  2017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兼);

  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兼);

  2021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兼),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中组部组织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3年9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刘宇先生除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岩先生简历

  朱岩,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籍贯河北肃宁,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规划部部长(兼),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星牌优时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工作经历:

  朱岩先生历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部经理助理,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绿都尚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新北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涿鹿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涿鹿永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张家口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平谷区水泥二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石家庄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兴发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顺发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兴发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顺发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股份水泥事业部副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北京金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2020年2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北京金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兼),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建材与商贸管理部部长(兼);

  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建材与商贸管理部部长(兼),星牌优时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任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星牌优时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星牌优时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规划部部长(兼),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星牌优时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朱岩先生除担任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规划部部长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向东先生简历

  王向东,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籍贯江西余干,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毕业于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2014年6月毕业于燕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工作经历:

  王向东先生历任江西水泥厂机修车间助理工程师,江西万年青股份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副经理,江西水泥厂扩建工程生产准备办副主任、机立窑车间副主任、主任、烧成车间主任,浙江水泥有限公司常山水泥生产部副经理、生产一部经理,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冀东水泥吉林大区党委书记、总经理,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冀东水泥永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党委书记,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水泥市场营销管理中心经理(其间:2010年04月至2017年03月,燕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在职学习,取得硕士学位)。

  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泥市场营销管理中心经理(兼);

  2018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3年8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王向东先生除担任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任前进先生简历

  任前进,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籍贯河南永城,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2002年12月毕业于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工作经历:

  任前进先生历任金川集团公司主管会计、审计科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

  2009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2年8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任前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素敏女士简历

  刘素敏,女,汉族,1969年10月出生,籍贯安徽临泉,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毕业于昆明工学院工业自动化仪表专业,2010年5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工作经历:

  刘素敏女士历任北京水泥厂设备处自动化工程师、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纪委副书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济师,北京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副部长。

  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2022年1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兼)。

  刘素敏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鹏先生简历

  吴鹏,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籍贯河南信阳,1997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4月毕业于兰州大学政治学专业,1997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2004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工作经历:

  1997年6月至2001年6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科员;

  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2004年6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2009年6月至2021年3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2021年3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吴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建新先生简历

  王建新,男,苗族,1973年4月出生,籍贯湖南衡阳,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2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

  工作简历:

  王建新先生历任湖南吉首大学教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2005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2008年12月至2023年10月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期间: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挂职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2023年10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

  王建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何捷女士简历

  何捷,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籍贯湖北麻城,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硅酸盐工程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环境材料科学与环境保护研究所副总工。

  工作简历:

  何捷女士历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研发工程师、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主任。

  2005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质量负责人;

  2010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环境材料科学与环境保护研究所副总工;

  2023年10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环境材料科学与环境保护研究所副总工。

  何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冀东水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24年度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0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44,132.05万元。

  金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相关规定,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五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与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0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亦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

  1.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以金隅集团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与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

  1.公司2023年度与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及2023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及2023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以金隅集团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姜英武

  注册资本:1,067,777.113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8,260,396.74万元,归母净资产为7,231,218.8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7,259,543.9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061.4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及附属企业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销售产品及材料、接受劳务、提供劳务、接受租赁、提供租赁和处置资产等。该关联人及其相关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与水泥及水泥企业相关的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二)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冀东装备产业园华海风能院内2号厂房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气设备及备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润滑油、化工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建材、陶瓷制品、日用杂品、办公用品、电线电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针纺织品、耐磨制品、耐火制品、轴承及配件、标准件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仓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设计;招标代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以上各项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3,931.02万元,净资产为5,531.0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90,381.40万元,净利润为138.2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接受劳务。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气设备及备件、耐磨制品、耐火制品、标准件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维修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吕磊

  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北皇木厂街2号院3号楼13层1322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矿石、钢材、铁粉、焦炭、燃料油、润滑油、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塑料及橡胶制品、机械设备、化肥、谷物、棉花、木材、玻璃、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黄金制品;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48,674.30万元,净资产为40,168.6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745,004.08万元,净利润为-8,067.3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主要是煤炭的进口)。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矿石、钢材、铁粉、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四)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富海

  注册资本:28,517.14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东路1号院

  经营范围:研发各类新型耐火材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耐火材料;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产各类新型耐火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6,499.65万元,净资产为63,144.6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69,792.45万元,净利润为2,542.8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设备及材料(主要为耐火材料),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研发各类新型耐火材料、生产各类新型耐火材料,该关联人具备履约能力。

  (五)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继良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石家庄新华区合作路159号

  经营范围: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安全评估;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矿山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程测量服务,机电设备安装;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工程技术研发及咨询;矿石加工及销售(希贵矿石除外);地质勘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搬倒装卸;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维修;地质灾害防治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7,857.57万元,净资产为10,791.6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34,515.26万元,净利润为1,185.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劳务(主要为石灰石矿山爆破、开采等劳务)。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爆破工程、矿山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六)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凭资质经营);环保设备加工(特种设备除外);机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特种设备除外);机械零部件加工;建材零售;工程建设项目成套设备供应(凭资质经营);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策划与生产运营管理;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吊车租赁;通用及专用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微机控制皮带秤制造、销售;汽车修理;承包境内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9,388.85万元,净资产为24,688.34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63,958.95万元,净利润为2,565.5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附属企业提供的维修劳务。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研发及安装工程承包,机械零部件加工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七)石家庄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鑫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石家庄市栾城区窦妪工业区

  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建材产品销售,房屋租赁,水泥预制件产品的生产、销售,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混凝土湿拌砂浆的生产、销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专项审批的项目,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1,967.40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0,683.6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52,104.06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167.8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及材料(主要为水泥、外加剂及骨料)。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混凝土生产、销售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八)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营

  注册资本:39,590.51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河道

  经营范围:混凝土工程施工及其制品制造;轻骨料、砂浆混凝土特制品制造、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设备、房屋租赁;建筑材料技术咨询(中介除外);劳务服务(涉外除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木材、门窗、洁具、家具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2,881.37万元,净资产为33,908.4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51,862.90万元,净利润为423.8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及材料(主要为水泥、外加剂和骨料)。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加工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处置资产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议价;公司接受劳务及提供劳务均为市场价;公司接受和提供租赁以市场价及政府指导价进行,或以政府指导价为参考经共同协商协议定价。

  (二)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三)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本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技术、渠道和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模式公允、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预计额度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的金额,尽管采购备品备件及材料与销售产品及材料的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存在一定的偏差,但符合实际情况且具备合理性。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冀东水泥)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向金隅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金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五位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鉴于接受控股股东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52%)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免于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深交所同意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免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52840Y

  法定代表人:姜英武

  注册资本:1,067,777.113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2006年04月05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04月0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主要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隅集团44.93%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总资产为28,152,005.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6,362,991.5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282,216.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1,267.3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8,260,396.74万元,归母净资产为7,231,218.8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7,259,543.9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061.47万元(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金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金隅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金隅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隅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向金隅集团申请财务资助,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可以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金隅集团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市场报价,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市场报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金隅集团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公允,且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是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有益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流动性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截至披露日金隅集团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9,476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其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定价公允合理,且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5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鹏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吴鹏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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