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先生、李建革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富创投”)、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秉承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自 2024年1月23日起六个月内(2024年1月23日至 2024年7月22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2)赛富创投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赛富创投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自 2024年1月23日至 2024年6月30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3)南方精工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南方精工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自 2024年1月23日起六个月内(2024年1月23日至 2024年7月22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二、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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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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