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合计1,401.63万元。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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