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于2023年6月20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已于2023年8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582,000股,未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13.96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4,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据此,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更新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