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立案通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案件名称: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等与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申请再审案
案号:(2024)冀民申466号
案由: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审判程序: 审查监督
收案来源: 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人:韦广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
原案案号:(2022)冀01民终12299号,详见公司2023年7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般诉讼事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的相关章节和已披露的公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为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产生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立案通知书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