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年01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03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珩润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珩润”)及王健林先生与上海儒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意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20%、29.8%和1.2%股权(合计持有万达投资51%股权)转让予儒意投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1.55亿元。如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柯利明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公司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进展情况

  公司接到通知,获悉北京珩润向儒意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万达投资29.8%股权已于2024年1月12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儒意投资持有万达投资29.8股权%。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控制权转让尚未完成最终交割,公司将积极配合交易双方推进后续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04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离任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霖先生和尹香今女士的书面离任申请,上述人员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拟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1、张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离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尚须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执行总裁陈洪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起止日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2、尹香今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尹香今女士的离任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离任申请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尹香今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香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766,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尹香今女士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持续遵守股份限售的承诺。

  张霖先生和尹香今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陈曦女士和龚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曦女士和龚峤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2、本次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曦女士

  陈曦,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专业学士学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2012年创办影艺通传媒,2015年加入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担任总裁,2021年起担任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陈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龚峤先生

  龚峤,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北京儒意景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龚峤先生2006-2010年任光宇游戏集团 COO;2010-2014年任盛大游戏工作室总经理;2014-2017年任奇虎三六零移动游戏事业部总经理;2017-2018 年任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2019年任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游戏事业部总经理;2020-2022年任 NBA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顾问。

  截至目前,龚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05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离任及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大治先生的书面离任申请,其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拟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辞职情况

  王大治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王大治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离任申请将于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大治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监事会对王大治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履职和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杨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其他说明

  本次监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3日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海先生

  杨海,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体育学院,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2011年加入乐视影业负责电影发行业务,2017年加入阿里巴巴影业担任宣发总经理,2022年起担任儒虎添意影业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06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陈洪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曦女士和龚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离任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应对电影市场变化调整了国内影院建设和发展计划,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0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栗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杨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监事离任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计划变化进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08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号)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196,050,8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8,999,938.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034,372.0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大信验字大信验字[2020]第35-00007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

  其中“新建影院项目”计划在2020年至2022年建设162家影院,拟投资募集资金202,722.4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4日和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原“新建影院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公司2022年至2023年影院建设发展计划变更部分影院建设项目,将原“新建影院项目”预计剩余募集资金约63,823.45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进行新项目投资,用于投资建设“2022-2023 年影院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11,872.2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及尚未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1,512.54万元。其中“新建影院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02,591.37 万元,投资进度73.3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累计投入资金86,881.03万元,投资进度100%;“2022-2023 年影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2,206.35万元,投资进度34.79%;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54,900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4,900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近年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国内影院建设和发展计划,放缓重资产影院建设速度,积极推动轻资产转型。根据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建影院项目”和“2022-2023年影院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

  说明: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审核报告为准。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电影行业受到外部环境较大影响,单银幕产出下滑,影院经营压力较大。为应对市场变化和不确定性,降低投资规模和资本支出,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2021年以来公司对影院建设发展计划进行了调整,优化重资产影院建设标准,筛选更优质的项目保障投资效益,放缓重资产影院扩张速度的同时加速推动轻资产影院转型。一方面,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取消了部分原计划建设的影院项目,同时通过商谈将部分项目转为轻资产模式运营,在保证公司直营影院盈利水平的情况下稳步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因此公司募投项目中的部分影院项目未能实施;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强成本管控,有效降低新建影院建设成本,预计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后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建影院项目”已投资建设影院96家,取消或转为轻资产模式14家,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2,591.3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约37,316.26万元;“2022-2023年影院建设项目”已投资建设影院24家,取消或转为轻资产模式26家,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206.3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约41,617.10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以上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影院。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新建影院项目”和“2022-2023年影院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及尚未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约81,512.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扣除规划使用资金后节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及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计划进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09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1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董事离任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部分监事离任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25日-1月26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6:30,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万达电影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万达电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邮箱地址:wandafilm-ir@wanda.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弥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联系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39

  投票简称: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25-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件三: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下午14:30举行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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