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年01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触发“纵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4月12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4月13日起算),若再次触发“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纵横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7,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2.8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7,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113573”。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纵横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4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4.49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因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纵横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18.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2021-034、2022-032、2023-031、2023-066)。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触发“纵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024年1月1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决定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4月12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4月13日起算),若再次触发“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吴海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朱劲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吴海涛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虞杲先生,副总经理叶建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朱爽、陈家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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