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1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0日

  至2024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board@hwasu.com)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1月29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得立

  联系电话:0550-2168237

  电子邮箱:board@hwasu.com

  邮政编码:233290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注意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4年1月5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与其关联方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4年1月5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测算,2024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63,300.00万元,从关联方接受服务31,725.52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20,253.48万元,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为80,000万元,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日最高贷款余额为84,200万元。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马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马超先生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表中关联交易类别下的“从关联方接受服务”中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数据不含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数据,因公司2024年与该公司预计发生金额达到单独列示的披露要求,故将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数据予以单独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购销产品、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

  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具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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