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2023年7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根据中市协注[2023]MTN81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3年8月7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根据自身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于2024年1月12日全额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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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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