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年01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或等值外币。

  ● 公司在2024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0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或等值外汇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业务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流程管理、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汇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4、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二、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间内有新设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外汇风险的需要,并结合子公司总体实际情况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有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全部事宜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0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2024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周松华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公司在2024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0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二、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间内有新设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子公司总体实际情况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0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化建设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12000吨新能源涂碳箔项目)”均予以结项,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543,119.8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01,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365,293.5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106.50元。截至2021年4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92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99,981.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24,920.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75,061.59元。截至2022年11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27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以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元

  ■

  三、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12000吨新能源涂碳箔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除部分未支付合同款项之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注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元

  ■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注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一直未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一直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四、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合理降低项目建设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资金节余。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共8,299,735.40元(利息收入金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进行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5,543,119.80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化建设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12000吨新能源涂碳箔项目)”均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543,119.8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3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2024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在2024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伍仲乾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化建设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12000吨新能源涂碳箔项目)”均予以结项,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543,119.80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26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6日

  至2024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伍仲乾、周松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莱尔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六)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七)登记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八)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 号办公楼8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 号办公楼8 层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邮编:528300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邮箱:leary.ir@lea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仲乾、关联监事周松华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伍仲乾、周松华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本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关联公司以上工商信息来源为截止本公告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信息。

  2、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关联公司以上工商信息来源为截止本公告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信息。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履约状况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商品、接受/提供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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