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手!
来源:中国基金报
又有一系列重磅罚单落地!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一次性公布了3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41、68、69号),涉及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计罚款金额达1000万元。其中,中国银行、中信银行违规事由分别集中于信息系统、数据中心领域,中国建设银行则存在并表管理内部审计存在不足、母行对境外机构案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来看具体详情——
中国银行被罚430万元
涉及9项违法违规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68号),中国银行主要涉及9项违法违规:
一、部分重要信息系统识别不全面,灾备建设和灾难恢复能力不符合监管要求。二、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且投产及变更长期不规范引发重要信息系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三、信息系统运行风险识别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引发重要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四、监管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要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
五、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不审慎。六、网络安全域未开展安全评估,网络架构重大变更未开展风险评估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七、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定级不准确,导致未按监管要求上报。八、迟报重要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九、错报漏报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中国银行罚款430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中信银行被罚400万元
涉及6项违法违规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69号),中信银行主要涉及6项违法违规:
一、部分重要信息系统应认定未认定,相关系统未建灾备或灾难恢复能力不符合监管要求。二、同城数据中心长期存在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未得到整改。三、对外包数据中心的准入前尽职调查和日常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部分数据中心存在风险隐患。
四、数据中心机房演练流于形式,部分演练为虚假演练,实际未开展。五、数据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六、运营中断事件报告不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中信银行罚款400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
中国建设银行被罚170万元
涉及4项违法违规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41号),中信银行主要涉及4项违法违规:
一、并表管理内部审计存在不足。二、母行对境外机构案件管理不到位。三、未及时报告境外子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四、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中国建设银行罚款170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刘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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