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亓宁
存贷利率进入下行通道,银行资产、负债端压力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息差承压之外还有诸多乱象值得关注。
一方面,负债端“高息揽储”变得更加刺眼,违规设立“拉存款”考核指标并分解到个人,对银行从业人员带来更大的压力;另一方面,让利实体要求叠加信贷需求不足,优质头部企业以及重点领域企业的贷款利率不断被压低,存款利率却在招标模式下维持一定刚性,加剧资金空转和套利。
2023年四季度以来,为完成全年目标加上冲击“开门红”,“买存款”与“买贷款”同时存在,且均以地方银行为主。在部分中小银行年末逆势上调存款利率背景下,近期有网传消息称,已有省份监管部门要求规范存贷款管理。不过,截至发稿,尚未有机构人士对记者明确表示有接到此类相关通知。
有机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监管对于贷款此前就有不得低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要求,未来逐步对存款利率加强指导是大概率事件。另有银行业人士表示,“其实,过去一直都是这样要求的”,未来存贷利率向下是大势,也将对银行定价体系带来新的考验。
多家银行违规设立、分解存款指标
2024年1月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三明监管分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对象为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负责人,其中一项违法违规事实为,“向非营销部门及个人下达存款考核指标”。
就在此前的2023年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嘉兴监管分局也披露了对浙江海宁农商银行及相关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原因之一为,“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向非营销部门与个人下达存款考核指标,导致员工违规揽储”。
从上述两则处罚信息的落款时间来看,监管部门对上述两家机构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分别为2023年12月28日、12月4日。回顾2023年,另有4月青海化隆农商行、3月黑龙江鸡西密山民意村镇银行,皆因类似原因被罚。
近年来,每年几乎都有因为违规设立存款考核指标、将指标分解下达至个人及非营销部门等被罚的银行。2018年以来,被罚机构既有地方中小银行,也有国有大行、股份行地方分支机构。有业内人士认为,存款指标相关问题并不新鲜,不少从业人员“苦指标久矣”,但从实践来看,短期内缓解不容易。不仅是存款指标,在信贷领域,此前就有银行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屡禁不止的不法贷款中介,多数并非所谓的“银行合作机构”,更多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委外行为。
乱象背后,反映的还是银行揽储压力。“尤其是中小银行,环境不好(信贷需求不足)它们的经营相对会更加困难。”一位股份行人士对记者表示。
这类现象往往在岁末年初更为突出,具体原因包括冲击全年目标,以及次年“开门红”。2023年年末,记者注意到,除了部分银行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在微信朋友圈高调揽储外,有部分金融外围从业人士也当起了存款“掮客”。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高息、补贴“买存款”的行为并不新鲜,不过,在过去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吸储能力和客群基础较弱的中小银行。
存款定价分化
“拉人头”、给补贴,只是短期冲量的一种方式,长期竞争的基础依然是存款定价。
恰逢银行冲击“开门红”阶段,存款利率罕见地在2023年12月迎来新一轮下调。但在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下,中小银行利率调整较大行、股份行相对滞后。去年末,不少中小银行甚至还在逆势上调存款利率,主要为小型城商行、农商行及村镇银行。
例如,从山东某地村镇银行宣传海报来看,虽然2023年12月该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利率有所下调,但调整后仍可做到3.55%(调整前最高3.9%),其中,3年期普通定存利率3.5%。
对比之下,在大行、股份行集中调整新一轮存款利率后,目前,大行3年期定存挂牌利率为1.95%,执行利率最高在2.35%左右,股份行分别在2.3%、2.65%左右。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中小银行受区域展业限制等因素影响业务压力较大,此类行为多为岁末年初揽储的阶段性行为,存款利率整体依然是下行趋势。
就在近期,有网传消息称,个别省份金融管理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金融机构存贷款管理,维护存贷款市场有序竞争,重点强调了“开门红”期间存贷规范问题。其中,针对存款利率,通知要求禁止违规补贴,变相高息揽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上调利率应提前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有股份行人士则表示,从网传内容来看,过去(监管)一直有相关要求。
除了银行间存款定价分化,同一银行针对不同客户间的存款定价也有较大差异,且这种差异区别于银行公开为不同起存门槛设定的优惠利率。
工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近期在《中国货币市场》刊发的文章中提到,近年来多次挂牌利率调整推动银行负债成本稳中有降,但对公存款付息成本依然呈现上行趋势,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强势客户凭借资金、议价优势,要求商业银行提供超出市场自律上限的优惠价格;另一方面,部分客户通过招标方式在各银行分配存款资源,招标方案将存款价格作为单一或首要考量因素,加剧了银行的非理性报价和对公存款成本刚性。
相比之下,在息差压力下,据记者了解,自2022年以来,部分银行(以大行为主)分支机构(尤其县域以下)逐渐“取消”了利率更高的3年期及以上定存产品。
如何维护存贷市场有序竞争?
在上述网传某省份通知中,还要求各类金融机构防止出现低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贷款利率,同时防止大企业低息贷款、高息存款,形成资金空转和套利。
银行存贷业务在利率上的“内卷”,一方面体现为存款利率的分化,另一边则是贷款利率的分化。二者反映的均是市场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的有效性问题。
建设银行首席财务官生柳荣在近期一则文章中表示,贷款的低价无序竞争在当前依然需要引起高度关注,贷款利率与国债收益率、存款利率的关联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为追求规模,部分商业银行内部甚至出现新增贷款利率不能高于区域内同业的规定,使贷款价格出现‘攀比’式滚动下跌,扰乱市场秩序。”生柳荣认为,受贷款有效需求不足、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2023年以来部分长期限贷款利率过低,甚至低于代表无风险收益水平的国债收益率,有悖于基本定价逻辑。
有国有大行华中某地分行普惠金融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近年来随着“客户找银行”向“银行找客户”转变,银行定价话语权明显削弱,在逐渐增多的“类招标”式银企对接过程中,哪家银行能给出更低的贷款利率和更高的额度,项目就会花落谁家。
这种非有序的存贷竞争行为,一方面会增加资金空转、套利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进一步压低银行息差,尤其让不具备定价和跨区域展业优势的中小银行面临更大压力。
2023年,资管收益波动和存款利率下行背景下,存款定期化趋势持续,加上信贷需求不足背景下大企业议价权更高,银行对公负债成本维持一定刚性。生柳荣表示,从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水平看,部分新发生同期限存贷款利率甚至出现倒挂现象,容易引发客户套利行为,也导致商业银行存贷利差快速收窄,一定程度上削弱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在此背景下,多位地方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2023年信贷指标完成得较为艰难,很多项目不具备定价优势就“直接放弃”。有华中某城商行普惠金融部门人士告诉记者,部分项目大行可以给出3%以下利率,但该行并不具备这一定价资本;华东一农商行信贷负责人则表示,近年来在有关部门引导下,各农商行定位基本都在普惠小微类客户,大型客户基本不在展业范围。
这也让“买存款”“买贷款”同时出现在中小银行范围内,而后者过去往往以负债成本优势明显的头部银行为主。前述股份行人士表示,中小银行加快整合,将有助于缓解这一困境。
责任编辑:刘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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