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园路6号2栋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耀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面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年1月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江苏软件园2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1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议案2、3属于普通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4年1月19日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10047。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陆洋
2、联系电话:025-58375015
3、联系传真:025-58375450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5
2、投票简称:中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1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股: 股,股份性质: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未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
附件三: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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