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0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4年1月2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24年1月5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3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陆健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监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将“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的具体内容调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决议有效期、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现结合公司本次申报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该等授权事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项无变化。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4-00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资料。

  本次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0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4年1月2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通知,2024年1月5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朝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将“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的具体内容调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决议有效期、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现结合公司本次申报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该等授权事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项无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鉴于公司拟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计划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以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4-00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4-00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

  至2024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月6日刊登在本公司制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24年1月17日、1月18日、1月1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24年1月17日、1月18日、1月1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三)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四) 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证券部

  联系人:罗 星、沈 丹

  电话: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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