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预付采购款、股权款名义实施资金占用 ST鼎龙及实控人龙学勤等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以预付采购款、股权款名义实施资金占用 ST鼎龙及实控人龙学勤等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2024年01月04日 22:36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杨夏    

1月4日晚间,ST鼎龙(原简称鼎龙文化,SZ002502,股价2.5元,市值23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ST鼎龙、公司董事长龙学勤、董事会秘书王小平、时任财务总监刘文康等人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ST鼎龙存在的违规事项发生在2021年1月至9月期间,其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以预付采购款及股权款名义,经过多层中间账户过渡后,将合计6930万元资金转给公司实控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2月,ST鼎龙的实控人及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指出,ST鼎龙的董事长龙学勤、董事会秘书王小平、时任财务总监刘文康、时任中钛科技董事长兼鼎龙文化董事方树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决定对鼎龙文化、龙学勤、王小平、刘文康、方树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实际上,近大半年以来,ST鼎龙已是第二次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上一次发生在去年7月,当时ST鼎龙公告称,由于子公司2021年度存货金额及202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金额等信息不准确,最终导致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前三季度的各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信披管理办法规定。不过与此次实控人及多名高管收函有所不同,当时只有上市公司收到警示函。

去年8月,ST鼎龙发布整改报告,披露前述存货金额等信息不准确的子公司便是中钛科技,ST鼎龙提出的整改措施包括加强对子公司各业务环节的监督审计,针对子公司的采购、生产、库存、销售、财务核算等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

记者进一步查询到,对于该子公司2021年存在的预付款激增问题,深交所在对ST鼎龙2021年年报问询时也提出了疑问,在回复函中,ST鼎龙披露,中钛科技当年预付了两笔股权收购款,金额分别是5134.17万元、3223.67万元,同时还存在2000万元预付采购钛矿、1500万元预付尾矿库合作款。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8487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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