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重大遗漏,卓郎智能及实控人等被新疆证监局共罚460万元

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重大遗漏,卓郎智能及实控人等被新疆证监局共罚460万元
2023年12月29日 18:14 界面新闻

卓郎智能12月29日公告,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潘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曾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监事会主席张月平( 其同时作为金昇实业的董事兼总经理、利泰醒狮太仓控股有限公司具有管理职能的董事 )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公司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情形。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控股子公司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机械)、卓郎(江苏)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江苏)直接或间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金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纸业)、常州金坛卓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亚汽车)等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其中,2019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出资金发生额累计322,820,000元,2020年和2021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1,495,450,000元。卓郎智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未按规定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和2022年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2021年10月15日,新疆福满源智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福满源)实际控制人郑某清将其持有的92%的股权转让给金晟纸业。经查明,金昇实业自2021年10月15日起控制了新疆福满源的资金、经营、购销、人员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三)(四)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四)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关联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应收新疆福满源货款期末余额914,244,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应收新疆福满源货款期末余额910,817,000元,卓郎智能未在2021年年报、2022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应收账款已构成关联方经营性应收款。卓郎智能未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新疆福满源存在关联关系及应收账款性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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