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最高检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重点提及了孙某峰案。
据最高检披露,孙某峰指的是2022年5月落马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原司长孙国峰,其因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及内幕交易三宗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根据披露,孙国峰自2002年至2020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郭某某、崔某获取相关政策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二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100万元。其中2014年4月至2019年9月,孙国峰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尚处于保密期内的相关政策信息泄露给他人,帮助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获利。
2014年7月至8月,孙国峰从时任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某某处获取了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甲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信息,并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股票账户以929万余元买入某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同年9月,上述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4月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并复牌交易,复牌后该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上涨。2015年6月,孙国峰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1109万余元。
2022年5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消息:孙国峰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7月2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内幕交易罪对孙国峰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10万元。宣判后,孙国峰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孙国峰,出生于1972年,是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经济学博士。
孙国峰工作的26年都在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8月至2016年10月,孙国峰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2018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直至2022年5月被查。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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