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财经
编者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新华财经和面包财经研究员将基于信披数据,分板块透视主要券商承销保荐业务违规典型案例。本篇为深市主板公司案例。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9日电 公开资料显示,遥望科技近期因涉及虚增收入、利润和应收账款回款等多项违规,收到广州证监会下发的监管函。违规期间,申万宏源证券为遥望科技定增保荐机构,处于持续督导期。
12月7日,天沃科技(*ST天沃)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函,理由为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中曾签署定增保本保收益协议事项而未披露。该笔定增的保荐机构为九州证券(现已更名为华源证券)。
此外,炬申股份等公司也存在违规情形,涉及保荐人包括民生证券等。
遥望科技:多项信披违规收到警示函 定增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
12月7日,广东证监局向遥望科技、于洪涛、谢如栋、李刚、何建锋、马超出具警示函(〔2023〕164号)。
警示函显示,遥望科技涉及多项违规,包括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存货账面值与实际不符;2019年至2020年期间部分收入确认不恰当;虚增收入、利润和应收账款回款;对外财务资助未及时披露;未及时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情况;未及时披露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共同投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申万宏源证券为遥望科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5月,申万宏源证券在保荐总结报告书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中提到:“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遥望科技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天沃科技:信披违规 定增保荐机构为九州证券(现华源证券)
2023年12月7日,天沃科技(*ST天沃)公告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出具的监管函(〔2023〕163号)。
公告显示,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天沃科技时任董事长陈玉忠、时任控股股东刘斌关联方中国能源、乐鑫投资签署《协议书》,约定乐鑫投资本次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金安全及年化投资收益率不低于9%,否则陈玉忠、中国能源应以现金补足差额或者乐鑫投资有权以年化收益9%的价格向陈玉忠、中国能源或其指定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份。但公司未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中披露上述定增保本保收益协议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天沃科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九州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2018年6月12日至2019年10月30日。
《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显示,九州证券关于天沃科技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并无发现问题。
2023年9月,九州证券将公司名称从“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炬申股份:信披延迟被罚 首发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2023年11月25日,广东证监局向炬申股份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处罚书显示,“2023年3月10日,公司与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0年,合同总租金1.28亿元(含税),炬申股份迟至10月27日才对上述交易事项予以披露”。
炬申股份于2021年4月在深主板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为民生证券,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7月,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督促保荐机构强化质量意识。
在上市、融资等事件中,作为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第一道防线,相关保荐机构严格恪守“看门人”责任,对于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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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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