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02:47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服务、出租房产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不超过54,130万元。

  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克景先生、徐荦荦先生、庞东先生、王泰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现拟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3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BRADLEY COLLIER BOURNE

  (2)注册资本:1213.3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及相关原材料的科研开发、设计、委托加工、生产制造、技术咨询、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批发业务。

  (4)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C区4-2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56万元,净资产为988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63万元,净利润为206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与加拿大飞朗技术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本公司持股40%,对中环飞朗不具有实际控制权。

  中环飞朗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同时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王泰担任中环飞朗副董事长,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谢滔程

  (2)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机和传动系统、电气器材、照明器材、测试仪器及户外设备、气动工具、清洁及油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焊接和车间供应设备、泵及管件、采暖、通风设备及空调、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制品、家用电器、显示设备、家具、消防设备、制冷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及器材、度量衡器材、摄影器材、建筑及装饰材料、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印刷机器、纺织服装、像塑制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品、礼品、厨房卫生间用品、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音响器材及设备的零售、批发、设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家居用品的上门安装及维修;清洁服务;设备的租赁;招投标业务代理;提供招投标业务咨询;鉴证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食品、成品油、酒类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普通货运;建筑工程。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F1栋203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7,490万元,净资产为7,017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75,198万元;净利润1,25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成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同时担任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杜鹃

  (2)注册资本:322,500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

  (4)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37亿元,净资产为193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061亿元,净利润为31亿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同时担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惠州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戚要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产线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招生辅助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

  (4)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7楼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惠州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84万元,净资产为96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惠州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董事、总裁庞东先生同时担任惠州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惠州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惠州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安徽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戚要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不含劳务派遣);生产线外包(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金融、证券及期货咨询);市场调查;市场营销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家具、水电设备、办公设备、电脑及耗材、冷暖设备、锅炉设备、楼宇安防设备、机电设备、制冷设备的销售、安装、保养、维修、清洁、检测服务;数码产品、手机的销售、维修服务;通风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水处理净化设备安装和设计;道路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品)。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966号冠宜大厦2号楼11层1137室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安徽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053万元,净资产为5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惠州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安徽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76%股权,公司董事、总裁庞东先生12个月内曾担任安徽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徽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宝

  (2)注册资本:77200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国防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改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4)住所:天津开发区西区北大街141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0,324万元,净资产为461,87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26,568万元,净利润为32,216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廖骞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同时担任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2)注册资本:1877908.0767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和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

  (4)住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921,203万元,净资产为14,517,07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316,600万元,净利润为556,84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肖丽华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3211-4房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28,516 万元,净资产为 31,03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 12,877万元,净利润为 1,198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为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10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引入了SAP软件系统并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启用。为了更好适应SAP软件系统运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公司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存货发出计价方式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转变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法”;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法”;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五)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从金蝶15.3切换为SAP,导致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变更前,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法,变更后,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法,月末再根据差异率进行差异分配,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变更后的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由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确定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故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切换,有助于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引入SAP软件系统,有利于成本分析及成本管理改善,能够满足经营管理的需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施上线SAP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三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10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1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海峰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联系传真:022-24890198

  电子邮箱:ir@tianjin-pcb.com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4

  2、投票简称:普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授权委托人应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择 “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10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10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会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引入了SAP软件系统并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启用。为了更好适应SAP软件系统运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公司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存货发出计价方式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转变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公司引入SAP软件系统,有利于成本分析及成本管理改善,能够满足经营管理的需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克景、徐荦荦、庞东、王泰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不超过54,1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23年1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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