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共持有公司股份588,310,9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3%。本次解除质押后,东北特钢及锦程沙洲质押公司股份总数325,876,4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39%,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
● 锦程沙洲持有公司股份11,434,500股,东北特钢持有公司股份576,876,444股。锦程沙洲持有东北特钢42.68%股份,系一致行动人。
2023年12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东北特钢拟将其持有的251,00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沙钢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54)。根据协议约定,东北特钢于2023年12月13日将质押给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的120,000,000股及质押给沙钢集团的131,000,000股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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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东北特钢若存在后续质押情况,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北特钢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程沙洲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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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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