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3年12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申屠永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申屠永学先生的简历如下:

  申屠永学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复旦大学EMBA,会计师。1991年8月至1993年3月,任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1993年3月至1997年8月,任江苏苏豪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会计、业务经理;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唐纳森(无锡)过滤器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999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阿法拉伐(江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阿法拉伐(江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钎焊换热器生产总监;2008年1月至2022年11月,任阿法拉伐(江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钎焊换热器工厂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申屠永学先生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申屠永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申屠永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拟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组信息

  1、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天健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相关制度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

  本次拟修订的相关制度清单如下:

  ■

  上述第1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修订的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

  (二)审议与披露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1.00、4.00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2、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1.00、4.00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议案1.00关联股东方真健先生回避表决。

  4、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6、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陈铭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号码:0572-5321568

  联系电子邮箱:chenming@extek.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99”,投票简称为“英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出席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投票指示:

  ■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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