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和“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东新材料”)持股50%的合营公司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英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额度等提供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合营公司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741万元整。金浦钛业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中的70%,即518.7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近日与交通银行完成了《保证合同》的签署。
金浦钛业最新一期对金浦英萨的担保额度为6,500万元,本次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1,118.7万元。本次金浦钛业为金浦英萨提供担保518.7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6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13日
2、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邰保安
4、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09号
5、经营范围:从事包括丁腈橡胶制造,丁腈橡胶及其相关石油化工产品(丁二烯、丙烯腈以及橡胶助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从事与此类产品有关的研究、开发、服务及其他相关的经营活动(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审批和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环东新材料持有金浦英萨50%的股权。公司与金浦英萨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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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贷款用途:用于金浦英萨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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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金浦英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第二条 保证责任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
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8.8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3,80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66%。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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