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广州御禧坊化妆品有限公司因化妆品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2年度广州市化妆品专项抽检通告显示,标示广州御禧坊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闪柔懒人石榴霜修护发膜(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批号:22090601)抽检不合格,涉及“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了解,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在化妆品中用作防腐剂使用,对皮肤具有刺激性,该成分很容易导致皮肤过敏,一般使用都要很快清除掉,故多用于清洗产品中。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 3:1),在化妆品中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0015%,适用范围为淋洗类产品,并且不能和甲基异噻唑啉酮同时使用。该款发膜上述指标的检测结果为“0.00012%(和甲基异噻唑啉酮同时使用)”。
目前,针对抽检中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责令其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来源、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解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情况,中国质量新闻网致电广州御禧坊化妆品有限公司,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公开信息显示,广州御禧坊化妆品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御泥坊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涉及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广州御禧坊化妆品有限公司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广州御禧坊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闪柔含生草头皮护理洗发露),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8月15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的“闪柔含生草头皮护理洗发露”(批号:23020701;规格:500ml)产品6瓶;没收违法所得1926元;罚款1万元。另外,责令该公司改正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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