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2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3-05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杜坞 43 号大数据科技园 D6 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杜坞 43 号大数据科技园 D6 栋

  邮政编码:350101

  联系电话:(0591)83708108、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林征、陈霞菲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3-054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2023-055号)。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选聘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条款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2023-056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3-05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德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股份元力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幼龄,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加了海峡环保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项目独立复核人:黄国香,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青山纸业、安记食品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幼龄、项目独立复核人黄国香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幼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0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其他专项审计报酬为20万元人民币。

  2023年度审计费用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确定合计18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3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其他专项审计报酬为20万元人民币。

  鉴于目前公司开展以现金方式收购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不低于51%股权事项,若2023年度公司无法实现对福建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并表,则2023年度审计费用因审计范围调整则相应调减至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0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其他专项审计报酬为20万元人民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状况及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选聘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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